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顺德水道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顺德水道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道工程建设范围为顺德水道(火烧头至紫洞口)。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Ⅲ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疏浚工程(5个疏浚区)、护岸工程(5个护岸段)、航标工程(90座)、水上服务区工程等,施工期间使用船舶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疏浚工程乐龙大桥下游疏浚区SJ01、西樵大桥上游疏浚区SJ03、丹灶特大桥下游疏浚区SJ04、丹灶特大桥上游疏浚区SJ05施工水域占用航槽。拟对航槽进行调整以满足双向通航;龙翔大桥下游疏浚区SJ02位于龙翔大桥右通航孔下游水域,疏浚施工期间需要进行交通管制。
护岸工程西樵大桥上游左岸护岸不占用主航槽;龙翔大桥下游右岸护岸施工水域需要占用航槽范围约19米,需对航槽边线向左岸侧偏移,满足船舶双向通航;大坝险段护岸施工占用航槽范围约57米,需对航槽边线向左岸侧偏移,满足船舶单向通航;三杯茶险段护岸施工占用航槽范围约53米,需对航槽边线向右岸侧偏移,满足船舶双向通航;菊花湾左岸护岸施工占用航槽范围约54米,需对航槽边线向右岸侧偏移,满足船舶双向通航。
航标工程、水上服务区工程距离航槽边线均有一定安全距离。
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疏浚工程:设置侧面浮标3座、专用浮标1座,暂停使用桥涵标1座、桥柱灯4盏,迁移调整7座侧面浮标。
(二)护岸工程:设置侧面浮标9座、专用浮标2座,迁移调整7座侧面浮标、2座专用浮标,暂停使用现状过河标2座。
(三)航标工程:设置专用浮标1座。
(四)水上服务区工程:设置专用浮标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7年9月30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施工单位应依法办理疏浚物处置等合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