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中船航运有限公司申请更新运力指标的请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加强沿海省际危险品船相关审批事项审核把关的函》(水运国内函〔2023〕281号)要求,经广州市港务局核查,广州中船航运有限公司经营资质条件保持符合要求,无“挂靠”经营情况。
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司申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恳予审批。
妥否,请批示。
附件: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中船航运有限公司运力退一进一资质核查情况的报告
(联系人:陈外出,联系电话:1368007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