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1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金马大桥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金马大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金马大桥于肇庆市金马大桥下游侧(桥面间距)约17.25米处跨越西江。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Ⅰ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金马大桥新桥扩建以及金马大桥旧桥维修加固,施工期间需采用栈桥平台辅助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项目采用搭设钢栈桥、钢平台辅助施工,施工期间仍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分三个阶段预留通航净空尺度:第一阶段(栈桥平台施工)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均不小于190米;第二阶段(主墩桩基、承台、塔柱施工)施工期间,40#墩~41#墩施工水域之间上行通航孔预留通航净宽173米,41#墩~42#墩施工水域之间下行通航孔预留通航净宽190米;第三阶段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均不小于222米。上述预留通航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第一阶段(栈桥平台施工):新设左侧面浮标4座、右侧面浮标4座、专用浮标2座、施工提示牌4座,暂停使用现状33#塔标1座。
(二)第二阶段(主墩桩基、承台、塔柱施工):留第一阶段航标配布,新设左侧面灯桩1座、右侧面灯桩1座、桥柱灯及通航净高标尺2座、禁止驶入标志1座。
(三)第三阶段(桥面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撤除二阶段专用浮标2座,其余保留,新设左侧面灯桩1座、右侧面灯桩1座、桥涵标1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7年8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当地辖区航道部门。
(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