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21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撤销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鲘门匝道收费站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深汕西高速公路撤销鲘门匝道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4〕8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鲘门匝道收费站。请你司督促指导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撤站后相关设施设备及标志标牌的更新改造,做好应急预案、宣传引导和群众解释工作,确保鲘门匝道收费站撤销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和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营正常有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