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18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港中山港区民众作业区粤皖公司配套码头工程方案调整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粤皖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粤皖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山港中山港区民众作业区粤皖公司配套码头工程通航批复方案调整的请示》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拟建码头平面位置由距下游盛鸿石化码头165米调整为150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根据《中山港中山港区民众作业区粤皖公司配套码头工程(调整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论证,拟建码头与下游危险品码头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港中山港区民众作业区粤皖公司配套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逾期重新评价审核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3〕641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