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19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万江街道流涌尾大桥工程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万江街道流涌尾大桥工程跨大汾北水道桥梁通航条件的函》(万办函〔2024〕176号)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已建桥梁上行通航孔净高调整为4.7米,下行通航孔净高调整为5.1米,其他涉航参数不变。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万江街道流涌尾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2〕12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