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20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肇高铁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珠肇高铁西江特大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珠肇高铁西江特大桥于江肇高速公路西江特大桥下游约3.5千米处跨越西江,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Ⅰ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次桥梁施工采用搭设栈桥平台及双壁钢围堰施工,南岸栈桥至76#墩,栈桥及平台伸出右岸边约469米(含栈桥405米、平台宽度64米),北岸栈桥至77#墩,栈桥及平台伸出左岸边约545米(含栈桥420米、平台宽度125米)。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及《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西江特大桥施工栈桥及平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本工程第一阶段76#墩~77#墩合拢前,预留通航净宽359米,净高不受限制。本工程第二阶段76#墩~77#墩合拢梁段,预留通航净宽359米,净高22.79米。
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栈桥施工阶段:新设左侧面浮标4座、右侧面浮标4座,迁移现状41#侧面浮标1座,新设专用浮标4座,施工提示牌4座。
(二)桥梁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保留栈桥施工阶段助航标志,增设左、右侧面灯各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在洪水、台风等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栈桥平台作业人员及过往船舶的安全。如需临时拆除临时钢栈桥、平台,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六)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栈桥与平台的使用时间,使其对西江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5月9日至2027年1月20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当地辖区航道部门。
(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