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21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跨流溪河特大桥
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调整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跨流溪河特大桥桥梁方案的函》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已建桥梁桥轴线调整为往上游方向偏移2.8米至7.5米,左汊通航孔净宽由143.2米调整为145.4米,右汊通航孔净宽由118.6米调整为114.7米 ,右汊通航孔净高由16.0米调整为10.8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航道标准同步实施跨越流溪河桥梁铁路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航道疏浚工程,航道疏浚方案须征得辖区航道部门同意。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跨流溪河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9〕138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