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28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3〕104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