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29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山沙溪至月环公路等项目
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广珠西线高速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4〕33号)、《省交通集团关于广珠段高速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4〕35号)收悉。根据《省领导在<关于汕梅高速公路和梅河高速公路连通后车辆通行费标准审核意见的请示>上的批示》(建设〔2005〕0717号)精神,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中山沙溪至月环公路(广珠西线三期)、广澳高速公路及珠海支线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中山沙溪至月环公路(广珠西线三期)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中开高速连接处)
3.广澳高速公路及珠海支线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中开高速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