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29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等项目
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天麓湖互通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4〕142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华南快速路二期工程茶山枢纽立交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4〕14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华南快速路二期工程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连接处)
3.华南快速路二期工程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