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22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封开县南丰镇防洪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封开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封开县南丰镇防洪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在建工程位于南丰镇贺江南丰大桥上游924米至南丰大桥下游1230米左岸范围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水闸及泵站等。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贺江河宽约为170米,河床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贺江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近期按Ⅲ级控制,远期按国家规划的湘桂运河线路开发。
本项目新建堤防护岸总长度2154米,南渡桥至上街段堤防工程采用斜坡式护岸,工程前沿与现状航道边线、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分别约37米、19米;南渡桥至龙湾尾段堤防工程建成后为直立式护坡,工程前沿与现状航道边线、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分别约71米、54米。
本项目新建龙吟桥一体化泵闸和龙湾尾闸站(水闸和泵站一体布置)。龙吟桥一体化泵闸闸孔尺寸为6.0米×4.8米(宽×高),其中泵站设计流量为45立方米/秒;水闸设计流量为537.79立方米/秒,龙吟桥一体化泵闸与现状航道边线、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分别约88米、70米。龙湾尾水闸闸孔尺寸为6.5米×2.5米(宽×高),水闸设计流量为35立方米/秒;龙湾尾泵站闸孔净尺寸为2.0米×2.0米(宽×高),泵站设计流量为7.5立方米/秒,龙湾尾闸站与现状航道边线、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分别约75米、59米。
根据《封开县南丰镇防洪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布置对河床演变和水流变化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