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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5-20 11: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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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4〕22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现有龙盛水闸泵站位于大坦沙岛的龙盛涌,距涌口约90米;重建工程拟对现有水闸泵站拆除并于原址下游80米处重建,位置在白沙河左岸龙盛涌口处,距离珠江大桥西桥上游约400米。该重建工程已开工建设,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220米,河段顺直,岸线稳定,水流条件较好,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尺度及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白沙河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Ⅳ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泵站、海漫、格宾石笼等。新建水闸设1孔排水孔,净宽5米、净高4米,水闸设计流量为6.55立方米/秒;新建泵站出水管直径为1米,设计流量为3.80立方米/秒。工程格宾石笼防冲槽、海漫、闸站与航道边线的最小距离分别为117米、127米、150米。根据《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对航道冲淤和水流条件的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