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港〔2024〕46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批复
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首次申请)收悉。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核发你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证书相关信息如下:
港口设施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电厂煤码头1号和2号泊位;
经营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船舶类型:散货船;
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5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