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42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斗门段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莲洲通用机场谦益堤段)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斗门段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莲洲通用机场谦益堤段)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乾务赤坎大联围斗门段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莲洲通用机场谦益堤段)施工项目位于虎跳门水道左岸,起点位于横山水文站下游约90米处,终点位于谦益水闸上游约32米处,沿现状堤岸布置。工程所涉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Ⅰ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海堤加固、涵窦加固、保护提升滩涂湿地及无人船停靠点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海堤加固采用抛石反压平台,施工水域与航道边线最小距离为65米;涵窦加固采用陆上施工作业方式;保护提升滩涂湿地施工采用水上挖掘机清障,在湿地区域进行植被种植及恢复作业,距离航道边线最小距离约为67米;无人船停靠点采用水上钢管桩、浮桥施工,停泊水域清淤作业采用绞吸船挖泥施工,施工水域距离航道边线最近约为24米。航展期间对表演水域采取间歇性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以上预留通航尺度及措施满足船舶通航需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及警示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水工结构施工期
设置侧面浮标3座、施工提示牌2座。
(二)临时无人船停靠点航展期
设置侧面浮标2座、施工提示牌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当地辖区航道部门。
(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