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42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取水口调整的情况说明》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引水渠长度调整为33.2米,下宽度调整为3.6米,其他涉航参数不变。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函〔2019〕1263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