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58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
与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新垦互通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4〕143号)悉。根据《省领导在<关于汕梅高速公路和梅河高速公路连通后车辆通行费标准审核意见的请示>上的批示》(建设〔2005〕0717号)精神,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与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南中高速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