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44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江新联围北街水闸(船闸)运行方案审核意见的函
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江门市江新联围北街水闸(船闸)运行方案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船闸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新联围北街水闸(船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城区江门水道与北街水道分流口,下距江门大桥约1.2公里,由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负责管理。北街水闸(船闸)于1978年建成,2004年进行了除险加固。船闸按通航500吨级船舶标准设计,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280万吨/年。闸室有效尺度为:220.0×22.0×3.5(长×宽×门槛水深,单位米)。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北街水闸(船闸)所处江门水道2为一般航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Ⅵ级,现状技术等级为Ⅵ级。
二、同意上报的船闸运行方案
(一)通航水位
表1 船闸通航水位(珠基)
(二)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表2 船闸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三)运行时间
北街水闸(船闸)采用单级双向运行,日运行时间24小时。
(四)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表3 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原则上船闸修理时间不得超过上表时间安排。船闸修理期间应优化船闸修理方案,尽量缩短停航时间,减小对通航的影响。
(五)运行调度
加强过闸船舶现场调度管理,组织船舶严格遵守各项船舶过闸管理规定,有序过闸。
(六)运行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预案,落实船闸运行和维修经费,保障船闸运行安全。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采用及时向航道部门申请发布航道通告、在船闸管理范围内张贴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船闸运行方案,并告知当地水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
(二)船闸运行期间,应规范船舶过闸管理,缩短船舶过闸时间,充分发挥船闸通过能力。
(三)要加强船闸日常养护和修理,加强与上下游船闸沟通,统一协调安排好修理时间,积极接受航道部门监管,按照要求做好船闸管理,确保船闸安全、畅通。每月月底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和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详见附件1、2),并在第二年的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整理报送(详见附件3)。
(四)航道通航条件发生变化,船闸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编制运行方案报批。
附件:1.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
2.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
3.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