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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专用航标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26 16: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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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4〕48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专用航标的函

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跨河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函〔2018〕3145号)要求,石门大桥于茂湛铁路石门特大桥北侧45米处跨越石门航道,采用双孔单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桥梁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通航孔最佳通过点标志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桥桁上各设置1座通航孔最佳通过点标志,共2座,标牌为直径1.4米圆形标牌,标牌颜色为红白相间竖条纹,灯质为白光,等明暗,周期4秒。

  (二)通航孔左侧标志、右侧标志

  在桥梁通航孔下方航道的左右侧边界对应的上下游迎船面桥桁上各设置1座通航孔左侧标志、右侧标志,共2座通航孔左侧标志和2座通航孔右侧标志。通航孔左侧标志为1.4m×1.4m实心正方形标牌,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光,单闪,周期4秒周期6秒。通航孔右侧标志为边长1.7m尖端向上的实心正三角形标牌,标牌颜色为绿色,灯质为绿光,单闪,周期4秒。

  (三)桥孔禁航标志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禁止驶入一侧的桥桁上各设置1座桥孔禁航标志,共2座。桥孔禁航标志为边长1.4m正方形标牌,“X”形,标牌颜色为黄色底、黑色交叉,灯质为黄色,莫尔斯信号“P”,周期12秒。

  (四)桥墩警示标志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两侧迎船面桥墩上各设置1座桥墩警示标志,共4座。桥墩警示标志为高3.0m、宽0.5m杆形标牌,颜色为黄色与红色相间横带,灯质为连续快闪黄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中国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GB24418)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单位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