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53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绥江春水电站船闸运行方案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省广宁县春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绥江春水电站船闸运行方案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船闸基本情况
绥江春水电站船闸位于广宁县排沙镇春水圩上游1公里处,由广东省广宁县春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绥江春水电站船闸于2010年1月建成通航。船闸按Ⅵ级船闸、通航100吨级船舶标准设计,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100万吨/年。闸室有效尺度为:80.0×14.0×2.1(长×宽×门槛最小水深,单位:米),设计最大通航100吨级船舶。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绥江春水电站船闸所处绥江航道(大旺大桥-怀城大桥)为一般航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Ⅵ级,现状航道维护等级为内河Ⅸ级。
二、同意上报的船闸运行方案
(一)通航水位
表1 船闸通航水位(珠基)
(二)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表2 船闸通航代表船型标准
(三)运行时间
绥江春水电站船闸采用单级双向运行方式,日运行时间5小时,08:30-11:00、14:30-17:00。如确有必要可根据船舶实际过闸需求延长运行时间。
(四)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表3 船闸养护停航时间安排
原则上船闸修理时间不得超过上表时间安排。船闸修理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和进度控制,不得随意延长修理时间。修理时间有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五)运行调度
加强过闸船舶现场调度管理,组织船舶严格遵守各项船舶过闸管理规定,有序过闸。
(六)运行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预案,落实船闸运行和维修经费,保障船闸运行安全。船闸应保持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情况船舶通行。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采用及时向航道部门申请发布航道通告、在船闸管理范围内张贴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船闸运行方案,并告知当地水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
(二)船闸运行期间,应规范船舶过闸管理,缩短船舶过闸时间,充分发挥船闸通过能力。
(三)要加强船闸日常养护和修理,加强与上下游船闸沟通,统一协调安排好修理时间,积极接受航道部门监管,按照要求做好船闸管理,确保船闸安全、畅通。每月月底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和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详见附件1、2),并在第二年的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整理报送(详见附件3)。
(四)航道通航条件发生变化,船闸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编制运行方案报批。
附件:1.内河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表
2.内河船闸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
3.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