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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1-08 17: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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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5〕1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在建工程位于小东江两岸,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堤整治及穿堤涵闸重建。防洪堤整治工程总长约28.65千米,其中左岸段为三茂铁路桥下游约200米至梅江大桥下游约800米处,长度约16.11千米;右岸段为东江口水闸上游约170米至石碧大桥上游约180米,长度约12.54千米。穿堤涵闸共45座,均按原规模拆除重建,其中穿堤水闸34座,排水涵管11座,水闸工程位置详见附表。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宽约50-120米,水流条件较好,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小东江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Ⅶ级。

  防洪堤整治工程涉航工程主要为护岸护坡,其中有6段需要进行抛石护脚,抛石护脚伸出堤岸约9-22米,距离规划航槽边线约8-30米;重建涵闸均为穿堤自排涵闸,涵闸设计流量均与旧闸一致,距离规划航槽边线最小距离约8米。

  根据《茂名市茂南区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鉴江茂名段治理工程(茂南梅江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对航道冲淤和水流条件的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附表:穿堤涵闸工程位置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