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标)〔2025〕98号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
你单位关于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通航桥梁防撞能力提升工程紫坭大桥、骝岗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通航桥梁防撞能力提升工程紫坭大桥、骝岗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通航桥梁防撞能力提升工程紫坭大桥、骝岗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调整设置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通航桥梁防撞能力提升工程紫坭大桥、骝岗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调整设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省道S111、S257和国道G228、G325沿线八座桥梁专用航标的批复》(粤交航政函〔2019〕123号)要求,紫坭大桥、骝岗大桥已按规定设置专用航标,紫坭大桥所处紫坭核(紫坭口-三善尾)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三级,骝岗大桥所处骝岗水道(万洲尾-沙鼻头)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五级。为提升桥梁的防撞能力,保障桥梁安全运营,紫坭大桥、骝岗大桥需加装防撞设施。综合考虑桥梁结构安全和通航安全需要,同意你单位在加装防撞设施后调整设置2座桥梁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紫坭大桥
1.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适当位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
2.在桥梁通航孔上游迎船面两侧防撞墩上、在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盏,共12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3.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两侧各设置通航净空标牌1座,共4座,标牌采用1.5m×1.5m菱形标牌,以垂直对角线为界分成左右两个共底等腰直角三角形,左右两个直角三角形用红白两色区分,红色三角形的直角顶点指向航道一侧,灯质为黄色单面定光。
(二)骝岗大桥
1.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适当位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
2.在桥梁通航孔上游迎船面两侧箱型钢管架上、在下游迎船面两侧防撞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盏,共12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3.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两侧各设置通航净空标牌1座,共4座,标牌采用1.5m×1.5m菱形标牌,以垂直对角线为界分成左右两个共底等腰直角三角形,左右两个直角三角形用红白两色区分,红色三角形的直角顶点指向航道一侧,灯质为黄色单面定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单位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