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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18: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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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https://td.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7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落细到各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37条,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政策文件类796条,包括政策解读(图解)14条,部门文件35条;专栏专题类121条;政务动态类1207条,其中通知公告类2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条、其他信息928条,总访问量达580万次。微信公众号“广东交通”编发855篇稿件,总阅读量505万。其中,4篇阅读量达10万+,93篇阅读量破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作为,完善办理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07件,办结10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9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9件;不予公开3件;不予处理13件;其他处理24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起,0起驳回,0起仍在办理中;诉讼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三定”方案、权清单和具体的工作任务,对各项主动公开工作进行分类梳理,更新和优化基础目录,持续提升省交通运输厅的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证公开信息依法、及时、规范、全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一是对厅网站无障碍浏览服务进行升级,提升网站显示美观度、阅读舒适度、查找便利度,实现网站服务智能高效、受益人群广泛,持续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群众的窗口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增设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等专题专栏,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三是加大对厅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和创新力度,持续健全完善厅门户网站功能。

  (五)回应关切方面。强化政策解读回应,2023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4篇,共开展访谈活动4次,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1420条,已办理回复1424条(4条上年结转),平均办结天数2.69天。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研究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23年回复各类建议提案共计15余件。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公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度我厅双随机抽查事项涉及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多个行业,抽查结果及时在厅网站等平台公开公示,实现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开展。三是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办理。2023年共处理群众网上咨询建议件1381件、信访件137件,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信访事件,均能做到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积极落实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反馈、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

10

0

0

3

0

1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3

0

0

1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3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0

0

0

0

0

0

1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4

0

0

0

0

24

(七)总计

93

10

0

0

1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2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

0

4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网站信息更新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行业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研究明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加强政府信息整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持续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致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政务公开工作。密切联系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提高政务公开的多元化和创新性,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