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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6-24 20:2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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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0〕1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何婉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西段(溪头至沙扒段)纳入先行段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阳江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沿海经济带发展,差异化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举措。滨海旅游公路阳西段是广东滨海旅游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将串联起阳西县沿海优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对支撑阳江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进门户、北部湾城市群东融支点、海南自由贸易区(自贸港)联动粤港澳的北上枢纽具有重要意义。我厅积极支持滨海旅游公路阳西段规划建设。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积极推进滨海旅游公路前期工作,目前已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已针对滨海旅游公路特点出台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指引》,并组织完成全线的路线踏勘、环境影响分析工作。目前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正逐段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及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其中阳江山外东至海陵大堤段、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已作为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先行工程,由阳江市立项并开工建设。

  三、我厅支持滨海旅游公路阳西段与邻近相关路段整合作为跨市项目报省立项,项目用地指标由省解决,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用地指标、用地报批服务等方面积极做好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建议阳江市按照《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积极探索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适时分段启动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凌宇,020-838370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阳江市人民政府。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