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0〕17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林永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建设黄茅海通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要批示精神和“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有力举措,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的功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对进一步强化珠海横琴自贸区、高栏港经济区和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联动发展,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发挥珠三角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均具有积极意义。我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全力加快推进黄茅海跨海通道建设各项工作,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6日开工建设。
二、国家发改委已同意将黄茅海跨海通道列入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同时,我厅已向交通运输部专题请示将该项目调整纳入国家公路网布局方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国家交通重大工程包。
三、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做好沟通对接,争取将黄茅海跨海通道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国家重大项目。同时,我厅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抓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争创百年品质工程。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峰超,020-838370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