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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11: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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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4〕18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落实,有效保障行业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4〕64号)工作安排,我厅决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31日。

  二、检查形式

  (一)检查方式

  以实地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单位)。

  (二)实地检查

  第一组:深圳、东莞

  组长:杨旭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陈凌青 厅综合运输处副处长

  徐建松 厅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陈光明 厅综合运输处一级主任科员

  专家 待定

  (联系人:陈光明,电话:15800013668)

  第二组:河源、惠州、汕尾

  组长:徐永高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成员:万品泉 厅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冯旭光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车辆安全部部长

  李炳明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专家 待定

  (联系人:李炳明,电话:13826496069)

  (三)地市自查

  本次未被实地检查的地市要参照省厅做法,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区)的自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和在相关平台公布。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情况,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情况。

  (二)道路运输企业许可(备案)条件动态保持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等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及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管理工作情况。

  (三)“两客一危一重”智能视频监管相关工作情况,省厅定期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第三方监控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四)地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运力储备管理等工作情况。道路运输(含城市公交)防范“龙舟水”等防汛工作情况,按规定落实停班停运、组织应急运输相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实地检查组需现场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并于6月6日前与检查情况一并报厅。

  (二)我厅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三)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陈洁(综合运输处),电话:020-83730800。

  附件: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