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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6-18 10: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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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4〕21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4〕183号)工作安排,2024年5月28日至31日,我厅对深圳、东莞、河源、惠州、汕尾5市开展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重点对深圳、东莞、河源、惠州、汕尾5市14家“两客一危”及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驾培、网约车平台企业,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开展实地明查及暗访。实地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问询等方式,重点围绕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展开。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向辖区交通运输局及检查对象进行现场反馈、现场记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企业立即组织整改、辖区交通运输局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本次所抽查的5个地市、县(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迅速传达部、省和厅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印发工作方案通知,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部署落实道路运输行业防汛防风和高考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应急保障和值班值守。通过强化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净化道路运输秩序,道路运输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检查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详见附件)。

  (一)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扎实。检查发现,部分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均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但在企业的落实执行上层层衰减,未结合企业的特点和实际进行细化落实。惠州市密尔克卫华亿通运输有限公司、汕尾市陆河县恒发运输有限公司均存在应付式制定治本攻坚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未能结合自身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具体落实。

  (二)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检查发现,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新能源车存在原动力电池已过保质期仍在运营情况,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落实整改。东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不实,未形成工作闭环。汕尾市陆河县恒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考核证明等问题。

  (三)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规定。检查发现,河源市捷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未规范提取;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陆河客运分公司存在安全生产经费未严格按规定提取;河源市东源县源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台账不全。

  (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发现,惠州市中铁油料飞驰(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市密尔克卫华亿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驾驶员档案信息未及时更新、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未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对应急预案重要内容不熟悉等问题。河源市捷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企业车辆行驶路线的动态监管排查不规范;河源市东源县源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动态监管与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接不畅、监控人员业务操作不熟悉等问题。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陆河客运分公司存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及时更新、客运站场出站口安全检查记录未落实值班领导签名等问题。东莞市路路通运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及安全例会记录不够完善。汕尾市粤运汽车总站“三品”检查岗擅离职守,乘客上车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及安检相关规定。

  (五)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须加强。有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行业监管上偏松偏软,与“三管三必须”要求还有差距。经暗访发现,河源市东源县新丽源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存在教学和训练场地不达标,车辆管理不规范,人员配置不足,办公场所及公示项目不达标,学员未签订培训合同等问题,东源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存在对企业经营备案把关不严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深圳市宝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承包经营车辆的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要严肃组织问题整改。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属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立即组织问题整改,并负责对整改结果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撤销或吊销道路运输有关证件。

  (二)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自查隐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许可、备案,不定期检查抽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聚焦“两客一危一重”等道路运输企业,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监管,确保企业许可(备案)条件动态保持,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抓实安全生产制度执行落地,真正管住营运车辆,管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定工作职责要求,确保“两类人”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全面、判定精准、防范到位,事故隐患发现及时、治理闭环、动态清零,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运营,健康发展。

  (四)要严密组织开展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各地要根据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确定的14项具体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成效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强化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开展,协调统筹推进,狠抓道路运输企业末端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全力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各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2024年各地级以上市平安建设评分依据。

  请深圳、东莞、河源、惠州、汕尾等地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厅。

  联系人:陈洁,电话:020-83730800。

  附件: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