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路〔2020〕70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G0423乐广高速(含S84韶关北环高速)等三条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
佛山、韶关、惠州、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管理,规范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按照《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粤交〔2018〕13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G0423乐广高速(含S84韶关北环高速)等三条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广告标牌设施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的行为,切实履行好交通公路部门法定职责。
二、广告标牌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广告标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广告标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三、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在设置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
附件:
附件1:G0423乐广高速(含S84韶关北环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pdf
附件2:G55二广高速(S55广三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pdf
附件3:S21广惠高速公路(惠州海湾大桥)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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