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S1广连高速公路清远段等8条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的通知
东莞、阳江、湛江、茂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广告标牌设施设置者应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划方案要求设置广告标牌设施。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广告标牌设施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设置广告标牌的行为。
三、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广告标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广告标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广东省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放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设施,支持和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开展公益宣传。
四、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在设置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附件请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政务公开”版块的“发展规划”栏目(http://td.gd.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官元春,020-83701573。
附件:1.S1广连高速公路清远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2.S14汕湛高速公路(阳春至化州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3.S61茂名港高速公路(高州至电白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4.S1408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5.G1523甬莞高速公路(东莞常平谢岗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6.G94莞深高速公路(东莞石碣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7.S6广龙高速公路(东莞桥头至沙田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
8.S86深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