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至5月2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2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25楼2515室。
受理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5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电话:020-83834904。
附件:广东省2017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建管理处代)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