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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主体信用修复学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09 10:1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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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厅将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当事人名单的个人(单位),开展信用修复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公告》,本网站将定期公布我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当事人名单。
        二、纳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当事人名单的个人(单位),请在本网站“政务公开”——“资质信用”——“信用发布与修复”栏目下载信用修复学习资料自学。失信主体是单位的,还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
        三、信用修复学习完成后,请自行下载打印信用修复学习试题。本网站将不定期更新信用修复学习资料及试题。完成任意一套信用修复学习试题,并满足《关于开展广东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公告》相关条件后,方可向我厅申请信用修复。
        四、信用修复学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方式。我厅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以公告、通知等方式发布有关信用修复的学习资料和学习方式。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020-8373065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