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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4-02 16:5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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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143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1〕6号)有关要求,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19〕2号),我厅于2021年1月-3月组织对2020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从业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16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6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核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25楼2512室。

  受理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电话:020-83730592。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