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粤交〔201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对2021年第二批公路养护单位从业资质申请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申诉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个人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受理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503,83730260。
附件:
1.通过审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名单
2.未通过审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名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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