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铁函〔2022〕2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管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集团: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19号)规定,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广东省在建省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行为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材料供应、工程咨询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价,经我厅办公会议审定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度省管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1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2〕2号)等文件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省管铁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各地市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做好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誉台帐工作,并加强信用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如实、客观、公正地记录和评价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
三、省管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度省管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2.广东省2021年度省管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