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函〔2022〕85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管理的通知》(交办公路涵〔2021〕20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效力
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管理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2088号)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2〕3号)等规章和文件要求许可制发,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启用后,不再制发纸质证照。通过许可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可登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平台自行查阅或打印本单位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http://jsgy.gdcd.gov.cn/index)。
二、证照样式
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为加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具体样式详见附件。
三、证照查验
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详细信息可直接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平台首页“资质证书”栏目进行查验,或通过移动应用扫描电子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查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予以认可、支持。
附件: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电子证照样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