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定于2023年1月1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省管铁路工程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信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