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24〕6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
在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我厅按规定受理了相关单位的申诉(异议),经厅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共2家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自2024年9月18日0时起,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恒立投资有限公司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用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上述2家从业单位在此时间之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仍应用2022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好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工作和过程管理。有关信用评价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第一批)的通知》(粤交基〔2024〕3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黄进阳,020-83730213。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第二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