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明电〔2020〕3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省交通集团、广州交投集团、深圳高速公路公司、东莞交投集团、佛山路桥公司,其他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电服公司,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联合电服公司组织全省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免收车辆通行费费率部署有关工作,确保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并按要求做好免费车辆数据统计报送。
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继续做好收费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工作,确保免费期间收费公路养护、路政、入口治超等工作正常进行,运营服务质量不降低。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监督指导。
三、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收费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行业稳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证监局。
相关附件:
交公路明电〔2020〕6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