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函〔2020〕6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省交通集团: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206号)转给你司,请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联合电服公司。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206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