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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2 11:1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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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营〔2020〕59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

甘塘至太和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0〕104号)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的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pdf

  2.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惠清高速立交连接处).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电服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