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3〕2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项目设置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3〕12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建成通车后,设置南三岛主线收费站和五合、博立、围岭3个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