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4〕40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莞长安至深圳南山高速公路深中通道
深圳侧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定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深交〔2024〕8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东莞长安至深圳南山高速公路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东莞长安至深圳南山高速公路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分段计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