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5〕6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工程项目设置山田等收费站的请示》(穗交运〔2025〕20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建成通车后,设置山田、增城开发区、永宁、新龙镇等4个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