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5〕66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等项目与肇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宁宾亨至高要南岸段连接处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5〕127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肇庆大旺至封开江口段高速公路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肇庆大旺至封开江口段高速公路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
3.肇庆大旺至封开江口段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