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5〕67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惠高速公路等项目与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普惠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5〕131号)、《省交通集团关于深汕东高速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5〕13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建设〔2005〕0717号)精神,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鉴于普惠高速公路终点段约420米纳入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且收费标准已另行批复,自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建成通车收费之日起,原计入普惠高速公路的终点段420米同步取消收费。
二、同意普惠高速公路、深汕高速公路东段2个项目与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普惠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揭普惠高速南延线连接处)
3.深汕高速公路东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揭普惠高速南延线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