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5〕6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远至云浮高速公路与肇庆至广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5〕13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清远至云浮高速公路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清远至云浮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