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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正果拦河坝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7 11: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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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49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正果拦河坝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正果拦河坝重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广州市政府的相关意见,经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正果拦河坝位于增江正果河段,于原址下游约50米处拆除重建,重建工程建筑物从左岸至右岸依次布置重建拦河坝、预留船闸(含预留船闸位置35米宽度)、重建管理区。综合考虑航道通航和建设条件,原则同意在水闸闸址处河道右岸预留船闸建设位置。

  二、通航尺度及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增江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Ⅵ级。《广州市增城区正果拦河坝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100吨级货船(45.0米×5.5米×1.0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99客位旅游客船(26.0米×6.5米×0.9米)作为代表船型,代表船型合适。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预留船闸上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4.9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上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13.44米;下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4.70米,下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7.24米。

  (三)预留通航建筑物规模和尺度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预留船闸规模和通航尺度要求。设计方案提出预留船闸建设级别为Ⅵ级,有效尺度为100米×12米×1.6米(长×宽×门槛最小水深),交通桥净高6米。设计尺度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要求拆除钢板桩围堰等临时设施,并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物。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拦河坝现已建成运行。建设单位应根据航道发展需要,及时启动船闸的建设工程。

  (二)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三)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四)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