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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项目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08 10: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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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53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项目施工项目通航水域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项目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项目所涉及航道为徐闻港区海安作业区主航道,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通航1000吨级海轮。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开挖及回填、陆域形成、道路堆场、船台工程、直立式码头、水下搁墩工程、导航架工程、生产及铺助建筑物、给排水工程。疏浚施工拟主要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将疏浚泥运至海口倾倒区抛卸。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拟建项目水上沉桩施工、疏浚施工,主要集中在现有码头港池水域附近,投入的施工船舶有打桩船、抓斗船、起重船和运输驳船等,施工船舶尺度较小,占用水域范围不大。鉴于现场具有相对独立的施工展布条件,施工基本不占用航道水域,对水域的影响相对较小。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30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施工单位应依法办理疏浚物处置等合法手续。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