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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取水工程岸坡防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1 11: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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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4〕26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取水工程岸坡防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取水工程岸坡防护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在建工程位于金马大桥上游约1.5千米西江右岸处。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宽约700米,航道水深、水流及水深条件良好,河床基本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西江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Ⅰ级。在建岸坡防护工程总长200米,采用干砌石护坡,抛石护脚外边线伸出堤岸12米,工程与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约250米。根据《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取水工程岸坡防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布置对河床演变和水流变化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临时设施,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