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56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翠亨新区起步区和忠路道路工程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长大市政工程(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翠亨新区起步区和忠路道路工程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翠亨新区起步区和忠路道路工程配套综合管廊工程于翠亨新区起步区一元路桥上游约900米处穿越横纵冲。工程所涉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八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采用全段围堰法,在河床上填筑土围堰,将横纵冲一次性临时拦断后进行管廊支护和主体结构施工,完工后拆除围堰将河道恢复原状。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7年4月20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当地辖区航道部门。
(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粤中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粤中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5日